豫科条〔2016〕35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科技局、财政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国家高新区、国家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有关单位:
为破解科技型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加强科技型企业融资需求与创投、银行和担保等金融机构的对接,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改善融资环境,省科技厅、省财政厅联合面向全省征集科技型企业融资需求,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目的
全面了解科技型企业融资需求,建立我省科技型企业融资备选项目库,积极对接创投、银行和担保等金融机构,对不同成长阶段、不同融资需求的科技型企业进行股权和债权支持。
二、征集范围
(一)债权业务范围。经省科技厅备案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主营业务清晰,经营、财务状况正常,企业及其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无不良记录。重点支持属于高成长性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具有核心竞争力、核心产品得到市场认可的企业。
(二)股权业务范围。我省境内的科技型企业。重点支持河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库内开展科技成果转化的企业,国家及省级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器在孵科技型小微企业,国家“千人计划”、省“百人计划”等高层次人才领办的省内初创期科技型企业以及河南省内外实力强、业绩好的风险投资基金投资的省内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等。
三、申报流程及要求
(一)网上申报。请有融资需求的科技型企业登录“河南省科技金融服务平台”(http://www.hnstf.org),进行网上申报。
(二)受理审核。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科技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国家高新区、国家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以下简称“主管部门”)负责属地科技型企业融资需求的受理、审核。各“主管部门”安排专人,以“地市管理用户”登录河南省科技金融在线服务平台,对所辖区域科技型企业融资需求情况进行审核,并添加审核意见。
(三)推荐对接。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委托河南省科研生产试验基地管理服务中心承担科技型企业投融资日常管理工作,对审核通过的科技型企业融资需求进行汇总分类,根据合作金融机构不同的支持条件和标准,分类、批量推荐至合作的创投、银行和担保机构。各“主管部门”要做好相关服务对接工作。
(四)其他事项。
1.各申请企业要真实、准确反映企业经营财务情况和融资需求。目前经营情况须填写上年度销售收入和本年度截止到目前的销售收入;现有融资情况请填写明细情况。若发现填报信息失真(特别是销售收入、现融资金额等数据),将取消申报资格。
2.为便于金融机构与企业联系对接,请填写企业实际负责人手机号和办公电话。
3. 融资需求常年网上受理。相关问题咨询请在科技金融QQ群内交流,QQ群号:465787139。QQ群实行实名制管理,申请入群时请填写企业全称+姓名。
四、联系方式
(一)河南省科研生产试验基地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人:魏帅 赵强
电话:0371-65727058 0371-86540860
(二)河南省科技厅条财处
联系人:王娜
电话:0371-65942081
(三)河南省财政厅科技文化处
联系人:王庆杰
电话:0371-65808626
附件:科技型企业融资需求表
201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