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意见》﹙豫发〔2016〕27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的实施意见》﹙豫发〔2016〕28号﹚等文件精神,根据《河南省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豫科〔2016〕83号)和《河南省省级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豫科〔2016〕164号),为进一步加强我省省级重点实验室建设工作,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2016年河南省省级重点实验室建设领域和方向的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重点实验室建设要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属于我省具有优势和特色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领域,有助于优化我省学科布局,形成具有较大影响的创新团队,提升我省原始创新能力。
(二)重点实验室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科研实力强的大型企业为建设主体。
(三)避免重复建设。拟建的重点实验室,与已批准建设的重点实验室,在领域和方向上,在名称、研究方向和主要研究内容上不可重复。
二、推荐要求
(一)拟建的重点实验室应具备申报省级重点实验室必要条件。
(二)推荐的省级重点实验室建设领域和方向只报送电子版。
(三)有意向建设重点实验室的依托单位,每个依托单位不超过3个建设领域和方向,请于2016年9月29日前,填写“拟建河南省省级重点实验室建设意向简表”(见附件),发送电子邮件至省科技厅基础研究处,逾期不再受理。
三、联系方式
河南省科技厅基础研究处
联系人:单新民 联系电话:0371-65967138
工作邮箱:kjtjcyj@163.com
2016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