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类别:行政征收 | |||||||||
序号 | 职权名称 | 实施依据 | 办理环节 | 责任事项 | 责任 处室 |
承诺时限 | 法定时限 | 收费情况及依据 | |
1 | 调处专利纠纷收费 | 《河南省专利保护条例》(2000年11月25日河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2005年12月2日河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修订)第二十六条:“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调处专利纠纷所发生的费用按照省财政、价格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2012年河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豫财综〔2013〕28号)发布的《2012年河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第330项:“收费项目:调处专利纠纷收费。批准机关:省批准。文件依据:豫价市字〔1992〕121号。” |
决定 | 1.决定责任:依法并依据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收取专利纠纷案件调处费用。 | 法律事务处 | 暂免征收 | |||
2.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法律事务处 | ||||||||
服务电话:0371-65925382 投诉机构:河南省知识产权局 投诉电话:0371- 65800909 | |||||||||
受理地点:郑州市报业大厦1718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