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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职权]组织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技创新基地的规划布局和建设


发布日期:2015-10-22来源:人事处 阅读次数:0

职权类别:其他职权
序号 职权名称 实施依据 办理环节 责任事项 责任             处室 承诺时限 法定时限 收费情况及依据
1 组织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技创新基地的规划布局和建设     《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自主创新体系建设促进创新驱动发展的意见》(豫发〔2013〕7号)第七条:“(二十) 构建人才创新发展平台。通过建设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为高层次科技人才创新创业创造条件。”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自主创新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豫政〔2011〕30号)第四条:“(十)支持企业建立研发中心。引导和支持企业加强技术研发能力建设,省工程技术类研究中心和实验室优先在具备条件的行业骨干企业布局。”
    《关于印发河南省科学技术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豫政办〔2014〕77号):“组织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技创新基地的规划布局和建设。”
受理 1.受理责任:发布申报通知告知申报条件、应当提交的材料、报送时间及相关要求;根据管理办法和申报通知要求,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告知理由),并进行形式审查。未通过形式审查的告知理由。 计划处     不收费
论证 2.论证责任:根据《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要求组织开展本领域中心论证,科学界定中心领域,规范中心名称并与现有中心排重。 高新处、农村处、社发处    
认定 3.认定责任:印发建设文件;按规定送达主管部门及依托单位;信息公开。 计划处    
  4.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服务电话:0371-65995268                 投诉机构:纪检监察室                 投诉电话:0371-65956905  
受理地点:郑州市花园路27号科技信息大厦2413室

主办: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承办:河南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院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花园路27号    邮编:450008    电话:0371-65956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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