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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职权]省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建设


发布日期:2015-10-22来源:人事处 阅读次数:0

职权类别:其他职权
序号 职权名称 实施依据 办理环节 责任事项 责任
处室
承诺时限 法定时限 收费情况及依据
10 省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建设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实施河南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任务分工的通知》(豫政办〔2009〕33号):“五、关于战略措施……27. 建设知识产权人才队伍。……(2)建设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基地。支持有条件的高等院校设立知识产权学科硕士、博士学位授权点,大规模培养各级各类知识产权专业人才,重点培养精通国际国内知识产权规则的高级人才。由省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知识产权局负责落实。”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意见》(豫政〔2013〕60号):“依托有条件的高校建设一批知识产权培训基地。”
受理 1.受理责任:接受符合申报省级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单位的申报书和推荐函。 办公室     不收费
评审 2.评审责任:组织专家按照《河南省知识产权培训基地管理办法》进行评审,必要时进行现场考察。 办公室    
设立 3.设立责任:对符合要求的单位予以批准设立,发文并授牌省知识产权培训基地。 办公室    
建设 4.建设责任:指导和支持培训基地开展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工作。 办公室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服务电话:0371-65925383                  投诉机构:河南省知识产权局                   投诉电话:0371-65800909
受理地点:郑州市农业路东28号报业大厦1710室

主办: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承办:河南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院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花园路27号    邮编:450008    电话:0371-65956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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